本报讯(记者杨荣)山西洪洞县人民法院近日发生一桩怪事:一法官凭空捏造判决书,一原告死后8年向法院写出“执行申请”,要法院向被告要“本金”要“利息”。
据初步了解,14年前的1986年,山西侯马市一位叫金贵龙的老汉因17704元的经济纠纷到洪洞县人民法院起诉洪洞县明姜镇的晋灵芝,当时因缺乏主要人证、物证,案子被搁置至今。去年8月,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拿着传票和执行通知来到晋灵芝家对晋灵芝说,金贵龙6月13日申请执行你与他的经济纠纷判决,请你执行法院判决,支付金贵龙17704元的本金和17704元本金1986年以来的利息以及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晋灵芝问什么时候判决的,来人回答:“1997年11月20日。”晋灵芝惊呆了:13年来,法院从未开过庭,她也从未接到过法院的只言片语,法院怎么突然冒出了判决书?再说,原告金贵龙已于1991年因病亡故,他怎能复活上告并写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判决书的?!
这份判决书是怎样捏造出来的,死魂灵又是怎样复活上告的?本报将继续关注。